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之組織

  1. 本公司內部稽核部門配置主管1人及專任稽核人員1人,隸屬董事會。
  2.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薪酬由稽核主管提報董事長核准。
  3. 稽核人員主要職責在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內部稽核之運作

  1. 稽核工作主要依據董事會通過之稽核計畫執行,並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提供內部控制制度在實務執行上之確認結果,稽核主管除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狀況外,亦按季或視需要列席審計委員會報告。
  2. 稽核部門每年至少一次督促及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以落實公司自我監督機制,協助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作為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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